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广东实施湿地生态修复 建设国家湿地公园27处******
中新网广州2月2日电(程景伟 林荫)2023年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来自广东省林业局的信息,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广东省已建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广东省重要湿地19处,建设国家湿地公园27处,绝大多数重要湿地区域已被纳入保护范围。
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黎清 摄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广东开平孔雀湖国家湿地公园、阳东寿长河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和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等3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广东广州花都湖、广州南沙滨海、新丰鲁古河、翁源滃江源、河源东江和中山翠亨等6处湿地被列入了2022年广东省重要湿地发布名录,这是广东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分级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
近年来,广东高位统筹强化湿地保护,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科学实施湿地生态修复,把重要湿地纳入湿地保护体系,不断推动广东湿地保护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打造湿地保护“广东样板”。
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省林业局 供图据介绍,广东将红树林保护修复作为重要内容全力推进,稳步推进建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印发《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善红树林营造修复奖励机制。以湛江为试点开展红树林综合利用实验项目,推进红树林及其周边生态养殖、碳汇交易、生态旅游和自然教育等相关绿色产业建设。
同时,广东打造了一批具有岭南水乡特色的湿地公园,示范带动了湿地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